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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春生律师
作者:法律学习…    律师来源:法律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28
 基本信息
 
执业机构:  北京市科华律师事务所 
性    别:  男
发证机关:  北京市司法厅 
电    话:  010-65083749 
证件号码:  W0119961103910 
传    真: 
电子邮件:  yulsxx@vip.sohu.com 
邮    编:  100720 
网  址:  
手    机:  13146669033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15号 
 
 简  介
 
    学历证书:法律本科、中文本科、会计专科、数学专科。
    专业资格证书:
    律 师(编号: W0119961103910 ; 1995 年考取)
    注册会计师(编号: B4140033 ; 1994 年考取)
    注册税务师(编号: 0035136 ; 1996 年考取)
    资产评估师(编号: 340012 ; 1997 年考取)
    保险经纪人(编号: CIB20040137000000039 ; 2004 年考取)
    保险公估师(编号: CIA20040137000000035 ; 2004 年考取)
    工作简历:
    1981 年至 1995 年,学校教员,讲授数学、财税、审计和法律课程并业余兼职合资企业、工业、商业、房地产、施工企业会计。
    1995 年至 1997 年,会计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从事工业、商业、房地产、施工等企业财务审计、税务代理、税务筹划和资产评估。
    1998 年至今,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事企业法律、税务和财会顾问工作;代理涉及财税、审计、金融、评估和工程结算等案件的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诉讼,参与公司改制、兼并、重组和投资中的律师业务。
    执业特点:立足法律,发挥专业优势,应用专业知识和经验调查取证、分析案情,抓住关键、设计思路,以求出奇制胜,最大限度地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执业观点: 法,因事而设,事是法的基础,法是做事的规范。律师要做事,首先要“懂事”,要掌握专业知识和经验。流行的说法是“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但是,证据是死的,人是活的,证据要靠人去调取,靠人来活用。法律规定证据的合法性,法律并不告诉如何调查、使用和分析证据。在法律的框架内,调查取证、分析案情和设计思路要靠专业知识和经验。所以,打官司就是打实力,就是比法律之外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或曰:“功夫在法外”。天下知识何其多,世人谁能样样通。所以,医生分科,教师分系,律师亦概莫能外。没有万能的律师,只有擅长某类业务的专业律师。法律加专业知识和经验是胜任专业性案件的基础,承接力所胜任的业务是律师诚信执业的前提。
 
 业务范围
 
    业务擅长:
    1 .企业法律、财税(税收筹划)、审计、评估、保险顾问;
    2 .企业购并、重组和投资中的法律事务、法律财税风险调查(尽职调查);
    3 .通过法务会计手段调查债务人财产,清偿债务;
    4 .企业工商登记、审计、评估、工程结算中的法律事务。
    5 .涉及会计、财务、税务、审计、金融、保险、评估和工程结算专业性案件的诉讼代理。
    刑事辩护包括:偷税、虚开增值税发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金融诈骗、保险诈骗、非法集资、内幕交易及其他非专业性犯罪。
    民事代理包括:金融票据、保险、土地动迁、房地产开发、工程承包与结算、股权纠纷、合资合作合伙联营、贷款、担保、集资、购销、产品质量、商标专利侵权、人身伤害、财产纠纷等。
    行政代理包括:工商、税收、建筑、拆迁等行政争议。
 
 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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