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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安康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批复
作者:法律论文    文章来源:法律论文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30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安康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批复
作者: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日期:2005-12-19
执行日期:2005-12-19

  市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予审批安康市绿地系统规划的请示》(安建规字〔2005〕166号)文件收悉。经市政府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安康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二、安康市城市绿地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发挥资源优势,体现安康特色,围绕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和建设生态城市目标,切实提高安康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构建山水园林旅游城市形态,促进安康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三、进一步加快“一心、二廊、三河、多带、一圈”绿地系统建设步伐。到201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30%和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平方米以上;到2015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35%和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平方米以上;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40%和5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平方米以上。

  四、切实加强城市绿地系统建设和管理,全面实行“绿线”管理制度,严格绿化工程“绿线”指标审查,维护规划管理的严肃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工作责任,结合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工程,进一步加大城市及城市周边区域绿地建设力度,加快公共绿地、山体绿化、防护绿地、生产绿地、生态景观绿地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的绿化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加强生物多样性和城市古树名木的保护。确保城市绿地系统建设既定目标的顺利实现。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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