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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无胆囊却被施行摘除胆结石手术 医院赔偿五千
作者:法律论文    文章来源:法律论文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22

       医院在确诊胡月英老人为“胆结石”患者后,为其行摘除胆囊结石手术。然而,医生在打开病人腹腔后,却发现胡月英先天无胆囊!胡月英的家属将医院告上了法庭。11月2日,经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实施手术的竹山中医院在返还三千余元手术费用的基础上,另外补偿患者1500元。

    今年4月份,家住湖北省竹山县竹坪乡的胡月英老人感到胸、背疼痛,家住县城的子女便将其带到该县人民医院检查,初步诊断为:脂肪肝、胆囊结石并慢性胆囊炎。医院建议病人住院作进一步诊疗,但子女以家离县中医院较近,便于护理为由,转至该县中医院诊疗。

    中医院在县人民医院B超报告的基础上,经过两天的临床观察,确诊老人疼痛病根是体内胆囊结石所致,建议手术摘除结石。

    在征得胡月英亲属的同意后,中医院于4月9日为胡月英行摘除胆囊结石手术。然而,医生在打开病人腹腔后,却意外发现,胡月英先天无胆囊!

    明明诊断有胆结石,手术后又说无胆囊,胡月英及其亲属十分不解,认为正是由于医院误诊才导致老人白白挨一刀,花钱没治病不说,还另添痛苦。胡的家属多次与医院交涉,要求返还全部医疗费,并赔偿损失;而医院方则认为,截止目前,我国发现的先天无胆囊患者仅十余例,全世界也只发现300余例,且都是通过手术和尸体解剖才发现的,医院在该纠纷中并没有过错。相反,正是通过手术剥离,解除了病人的痛苦,整个手术虽然“误诊但没有误治”。

    竹山法院受理此案后,查阅了大量的资料,最后认定医院存在术前检查不周,导致诊断错误的医疗过错。结合病人的特殊体征,法院做了大量调解工作,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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