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与时俱进品质
2003-6-18 8:32:53
人民法院贯彻和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然要求法官具备与时俱进的品质,就是说,法官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和方法,都要与社会的发展进程相适应。法官的这种品质要求,是由时代、社会和法官的职责所决定的。
一、法官的与时俱进品质有其深刻的哲学基础
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作为上层建筑的法,要努力适应经济基础的需要,随着经济基础变化而变化,也就是要与时俱进。
亚里士多德认为,法律不应该一成不变,“法律必须在某些境况、在某些时候加以变革”,“如果一定以守旧安常为贵,这就未免荒唐了。”德国历史法学派的主要创始人萨维尼说:“法律如同语言一样,没有绝对停息的时候,它同其他的民族意识一样,总是在运动和发展中。”美国社会法学派创始人庞德也认为,社会走得比法律快,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应当进行创造性的立法活动,从而使法律能跟上社会前进的步伐。我国古代的法家认为,法令是时代的产物,是制约现实行为的规范,因此法必须反映“时(时代)”、“世(社会现实)”和“俗(民俗)”的内容。所谓“当时而立法(《商君书。更法》)”、“法与时转则治(《韩非子。心度》)”等等。英美法系的判例法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并发展至今,必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这个合理性就是其灵活性,它能够始终保持与变化了的社会相一致。判例法是通过“遵循先例”原则来表现的,但并不等于保守和守旧,相反,总是随着社会发展的变化而变化。法固然有适应时代变化而变化的特性,作为执法的法官,更应具有与时俱进的品质是不言而喻的。
二、法官的与时俱进品质是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必然要求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大趋势。经济的全球化,往往还伴随着带来政治、法律、文化等交流的全球化,在这些交流的过程中,必然引起各国间的政治、法律、文化等的相互碰撞和融合。同时,经济的全球化,又导致各国经济的互补性,使一国的经济愈益融入世界经济的发展之中。我国加入WTO之后,将会广泛参与国际区域间的竞争与合作,国内企业、外国企业、合资企业等各种市场主体在产品、技术、人才、资本等市场的竞争将更加激烈,利益冲突将会更加剧烈,势必引发众多的矛盾和纠纷,诉诸法律的案件也势必增加。同时,涉外案件的类型也更加多样化,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在适用法律方面也将遇到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如何提高审判水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我国的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提供有效的司法保护,是每一个法官不可推卸、责无旁贷的神圣职责。因此,法官只有具备与时俱进的品质,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才能完成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
三、法官的与时俱进品质是先进文化的客观使然
文化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作为人类文明进步的结晶,它只能前进而不可能倒退。任何社会的文化,都是与社会的发展同步的。可以说,社会的发展,实际上就是文化的发展。文化的这一不可逆性特征告诉我们,我们只有与时俱进,大胆吸收世界先进的法文化,才能不断完善我国社会主义的法制文化。还有,由于文化的继承性特征所决定,法文化也必须坚持继承与创新。法律移植是法文化继承的一种表现形式。法律移植的基本含义是:在鉴别、认同与改革的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或其它方式,将外国的某些法律制度直接转移或间接移植到本国的法律体系之中,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我们在法文化的继承问题上,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胆摒弃姓“资”姓“社”的定性分析和狭隘的民族心理,对“属于一般市场规则的先进法律制度,我们应当坚决移植过来,以使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制度更加先进、有效”。
四、法官的与时俱进品质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题中应有之义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一个重要的治国方略。法院是处理社会各种矛盾纠纷,保护人民权利,实现法治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法官的素质不高,就不可能确保司法公正。作为一名法官如何培养自己的与时俱进品质呢?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要树立与时俱进的理念和意识。要在灵魂深处真正感受到与时俱进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用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指导自己的行动。
第二,要不断学习。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法官队伍的现状还远远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需要学习的内容将更加广泛:不仅要学习法律,而且要学习政治、经济、科技、外语,不仅要学习国内法,还要学习国外法以及国际公约、国际贸易法和国际惯例等。时代需要我们培养和造就一大批专家型法官。
第三,要开拓创新。形势迫使我们必须加快改革的步伐,从更深的层次上完善我们的体制。改革创新既是一种压力,同时也是发现人才,培养优秀法官的难得机遇。
第四,要强化职业道德。法官不仅要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更重要的是要具备崇高的品德。法官应当具有忠于职守、秉公办案、刚直不阿、不徇私情的理念,惩恶扬善、弘扬正义的良知,正直善良、谦虚谨慎的品质,享有良好的个人声誉。这既是法官职业的要求,也是社会的呼唤,人民群众的普遍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