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代表选举制度的三要素
作者:法律论文 文章来源:法律论文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23
完善代表选举制度的三要素
2004-10-27 11:46:55
50多年来,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有很大发展。选举民主程度逐步提高,直接选举由乡级扩展到县级,等额选举已变为差额选举,选举方式由部分举手表决改为一律实行无记名投票,选举程序也日趋完善。
但是,我国人大代表选举的民主程度仍有局限,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代表机关选举的基本原则——普遍、平等、直接的民主选举在我国没有完全实现,改革完善我国选举制度的任务仍很艰巨。下面就完善我国选举制度的几个主要问题进行探讨。
要提高直接选举程度。毫无疑问,直接选举范围的扩大,是更民主的选举。马克思主义认为,新型国家的人民代表机关比资本主义议会更民主的地方之一,就在于它是真正直接选举产生的。而现在我国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范围只限制在县、乡两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多层间接选举产生的。这与当今世界各国议会普遍实行直接选举很不协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让人民更充分直接地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就必须不断扩大代表的直接选举范围。
减少代表名额。现在,全国人大代表近3000名,是世界议会之最。省级人大代表在400人至1000人之间,比一般一个国家的议会人数要多得多。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也在200人至800人之间,也高出多数国家议会人数的平均水平。县级人大代表数量约在100人至500人之间,相当于外国国家议会的正常水平。我国人大代表人数之多,固然有它的必然性。但是,代议机构设置有它固有的要求和规律。代表机关要从事立法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人数太多不便于召开会议和讨论决定问题。所以,代表机关的人数是有限度的。代表机关的人数确定必须考虑下列两方面因素:一方面需要尽量多的代表,使之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民主性;一方面代表不能太多,否则,不利于开会、讨论和决定问题。把两者结合考虑,才是决定代表机关人数的科学根据。
实行竞选。竞选就是选举竞争,以候选人为中心,在选举中通过不同候选人的宣传竞争介绍候选人,增加选举的透明度,使投票人对候选人有广泛、深入的了解。实践表明,竞选深为群众拥护。
实行直接选举,减少代表名额,并在选举中引入竞争机制,这就是当前我国代表选举制度改革和完善的基本措施。
标签:
完善代表选举制度的三要素。
标签作用:您可在百度、GOOGLE等搜索引擎以及本站搜索中直接输入该标签直接找到该文章图片哦!
完善代表选举制度的三要素内容由法律论文网(
Www.fllww.Com)网络收集整理,如有违反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删除该图文,谢谢!
- 新闻线索
-
如果你有法律界人事变动、重组、变革出现,以及案件投诉等重要新闻线索,请告诉我们,我们会给予特别关注。
QQ客服:106079595
邮箱:a106079595@qq.com
24小时新闻热线: 13968683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