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免费提供各种法律论文,是您学习法律的好助手!  [admin  2007年1月11日]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高级搜索 | 网站地图

您现在的位置: 法律网 >> 法律论文 >> 案例判例 >> 执行判例 >> 文章正文

伪造病情抗拒执行 法院查明依法制裁
作者:法律论文    文章来源:法律论文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23
伪造病情抗拒执行 法院查明依法制裁

2003-6-5 13:21:30   被执行人高某与案外人郑某为躲避执行伪造非典病情,日前被陕西省户县法院依法作出分别拘留和罚款300元的处理。

  户县法院在执行西安太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诉高某货款一案中,高某长期躲避执行。4月29日,执行人员在户县余下镇某美容厅找到高某,在说明执行事项后,高某即以上厕所为由躲入该美容厅达一个多小时,一直不打开厕所门,并在厕所内不断用手机拨打电话,不久,惠安医院药剂师郑某及护士等3人穿白大褂、戴口罩,驾驶急救车到达该美容厅,称此处有急病患者,并将高某抬上急救车,当时现场围观群众逾百人,并纷纷传言:“法院强制执行非典病人。”

  当晚,法院查明,高某系郑某之后母,为逃脱法院执行,而共同伪造了非典场面,故法院对高、郑二人依法作出上述制裁。
打印伪造病情抗拒执行 法院查明依法制裁
热门文章
最新图文
新闻线索

如果你有法律界人事变动、重组、变革出现,以及案件投诉等重要新闻线索,请告诉我们,我们会给予特别关注。
QQ客服:106079595
邮箱:a106079595@qq.com
24小时新闻热线: 13968683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