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18日,在上海打工的泾县云岭镇光明村村民田志国接到其兄从泾县打来的电话,电话中田志国得知母亲谢某某因排水沟一事被邻居徐某某打了。第二天,田志国即从上海赶回家中,见母亲睡在床上,便来到隔壁找到徐某某责问:“你们把我母亲打伤了就不管了?”徐家儿媳余某见状上前同田争吵起来,田志国照着余某的腿部踢了一脚,又挥拳对徐某某头部击打了二、三拳,将60余岁的徐某某击倒在地。田志国见状逃离现场,并于第二天逃往上海。今年3月,田志国被警方抓获归案。
经法医鉴定,徐某某头部受外力作用导致其脑震荡,引起大脑一定程度的部分功能障碍。伤势程度构成轻伤。
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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